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定量指标及相关测算方法


2022年11月16日 10:47  



1.生师比

生师比=折合在校生数/教师总数

合格标准:1:18  限制招生:1:22

测算办法:

(1)折合在校生数=普通本、专科(高职)生数+硕士生数*1.5+博士生数*2+留学生数*3+预科生数+进修生数+成人脱产班学生数+夜大(业余)学生数*0.3+函授生数*0.1

(2)教师总数=专任教师数+聘请校外教师数*0.5

(3)专任教师=自有教师+外聘满2年且承担教学任务者+外聘1-2年且承担教学任务者/2

2.专任教师中博硕比

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、硕士学位的比例≥30%

测算办法:专任教师中博硕比=具有硕博学位的专任教师数/专任教师数

3.主讲教师适岗率

符合岗位资格主讲教师≥90%

测算办法:主讲教师中 90%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、博士学位,并通过岗前培训。

4.生均教学行政用房

合格标准:16 ㎡/生 限制招生:9 ㎡/生

测算办法:

(1)生均教学行政用房=(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+行政办公用房面积)/全日制在校生数

(2)全日制在校生数=普通本、专科(高职)生数+研究生数+留学生数+预科生数+成人脱产班学生数+进修生数

5.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

合格标准:5000元/生  限制招生:3000元/生

测算办法:

(1)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=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/折合在校生数

(2)折合在校生数=普通本、专科(高职)生数+硕士生数*1.5+博士生数*2+留学生数*3+预科生数+进修生数+成人脱产班学生数+夜大(业余)学生数*0.3+函授生数*0.1

6.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

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达到 10%,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的高校,当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万元,该项指标即为合格。

测算办法:

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=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/(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-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)

7.生均图书

合格标准:100 册/生  限制招生:50 册/生

测算办法:

(1)生均图书=图书总数/折合在校生数。

(2)电子类图书、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已在相关指标的定量 中予以考虑,测算时均不包括在内。

8.生均年进书量

生均年进书量 4 册/生,凡折合在校生超过 30000 人的高校,当年进书量超过 9 万册,该项指标即为合格。

测算办法:

(1)生均年进书量=当年新增图书量/折合在校生数

(2)折合在校生数=普通本、专科(高职)生数+硕士生数*1.5+博士生数*2+留学生数*3+预科生数+进修生数+成人脱产班学生数+夜大(业余)学生数*0.3+函授生数*0.1

9.教学经费投入

教学日常运行支出≥1200元/生(折合在校生数),

教学日常运行支出/(经常性预算内事业费拨款+学费)≥13%

10.各类人员比例

思政课教师:折合在校生数/思政课教师数≤350

专职辅导员:全日制在校生数/辅导员人数≤200

专职就业指导人员:应届本科毕业生数/就业指导人员≤50

专职心理咨询人员:全日制在校生数/心理咨询人员≤5000且≥2人

11.实践学分比率

人文社科类≥20%  理工农医类≥25%

测算办法:

实践学分比率=(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+实验学分)/总学分。

12.实验开出率

实验开出率=实际开出实验项目数/专业计划实验项目数≥90%

13.各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中实验、实习、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

社会实践中完成比例

毕业设计(论文)在实践中完成比例=在实践中完成数/毕业设计(论文)总数≥50%

包括不同科类毕业汇报演出、作品展示、医学临床实习、社会调查报告等。

14.体测达标率

体测达标率=体测达标学生数/参测学生数≥85%

毕业生体测达标率=体测达标学生数/参测学生数≥95%

建议按各专业统计此项数据。


上一篇: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36问
下一篇: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》的通知

关闭